登記名稱中應注明“托育”字樣,在業(yè)務范圍(或經營范圍)明確“家庭托育服務”。

國家衛(wèi)健委發(fā)布家庭托育點管理辦法征求意見:收托人數不應超過5人

2023-03-17 16:26:15發(fā)布     來源:多知網    作者:關注教育的多知網  

  多知網3月17日消息,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發(fā)布關于《家庭托育點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其中明確家庭托育點是指利用住宅,為3歲以下嬰幼兒(以下簡稱嬰幼兒)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托育服務的場所,且收托人數不應超過5人。

  征求意見稿表示,舉辦家庭托育點,應符合地方政府關于住宅登記為經營場所的有關規(guī)定,并向所在地市場監(jiān)管部門依法申請注冊登記。登記名稱中應注明“托育”字樣,在業(yè)務范圍(或經營范圍)明確“家庭托育服務”。

  家庭托育點舉辦者應身心健康,無精神病史,無犯罪記錄。

  家庭托育點照護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保育教育、衛(wèi)生健康等嬰幼兒照護經驗或相關專業(yè)背景;

  (二)受過嬰幼兒保育、心理健康、食品安全、急救和消防等培訓;

  (三)身體健康,無精神病史;

  (四)無犯罪記錄。

  家庭托育點舉辦者同時是照護人員的,應符合上述條件。

  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家庭托育點每一名照護人員最多看護3名嬰幼兒。家庭托育點嬰幼兒人均建筑面積不應小于9平方米。

  家庭托育點不得設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不得設置在“三合一”場所和彩鋼板建筑內,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消防救援的鐵柵欄、防盜窗等障礙物。

  此外,征求意見稿強調,家庭托育點應設置視頻安防監(jiān)控系統(tǒng),保持收托嬰幼兒期間設防,嬰幼兒生活和活動區(qū)域應全覆蓋。監(jiān)控錄像資料保存期不少于9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