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通知》要求,杭州市各類校外培訓機構經核驗符合復課(復訓)標準的,自5月9日起可陸續(xù)恢復開展線下培訓。
多知網5月6日消息,杭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fā)《關于有序恢復校外培訓機構線下培訓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要求,杭州市各類校外培訓機構經核驗符合復課(復訓)標準的,自5月9日起可陸續(xù)恢復開展線下培訓。
《通知》規(guī)定,即日起至線下復課(復訓)前,各類培訓機構要完善復課(復訓)工作實施方案,健全疫情防控、健康及安全管理等各項制度,在做好自查自糾工作的前提下,所轄各場所(含教學點)逐個填寫申請(承諾)表和《校外培訓機構復課(復訓)自查核驗表》的自查部分,并附培訓班次、內容、招生對象等具體復課(復訓)安排,自主向所在地街道(鄉(xiāng)鎮(zhèn))提交復課(復訓)申請。
各屬地教育、人社、民政、市場監(jiān)管、衛(wèi)健、消防等相關部門和社區(qū)網格員參與的若干個核驗小組,應對所轄區(qū)域內各類培訓機構依其申請分類分批進行核驗。根據核驗結果,區(qū)、縣(市)學校開學工作專班對通過核驗的培訓機構,出具復課(復訓)核驗通過證明,納入“綠名單”;對未予通過的,出具整改告知書,納入“黃名單”。
通過核驗的培訓機構,需將核驗通過證明及申請(承諾)表陳列在場所入口醒目位置,供家長查驗和社會監(jiān)督。
《通知》要求,未通過核驗的培訓機構一律不得開展線下培訓活動。對落實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或存在嚴重消防安全隱患的,應立即實行停業(yè)整頓,直至整改到位復查通過方可恢復營業(yè);對未經核驗擅自開展線下培訓活動的,一經發(fā)現即納入“黑名單”,依法依規(guī)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