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各中小學要保證學生每天校園體育活動1小時,即每周安排體育與健身課程3課時。

上海市教委:嚴禁中小學組織月考或聯(lián)考

2021-08-05 09:24:43發(fā)布     來源:多知網    作者:Colin  

  多知網8月5日消息,近日,上海市教委印發(fā)《上海市中小學2021學年度課程計劃及其說明》的通知。

通知要求,上海市各中小學要保證學生每天校園體育活動1小時,即每周安排體育與健身課程3課時;嚴禁對小學一至三年級進行全學區(qū)、全區(qū)范圍的任何形式的學科統(tǒng)考統(tǒng)測(包括學業(yè)質量監(jiān)測);嚴禁學校組織中小學生參加任何形式、任何范圍的聯(lián)考或月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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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上海市教委發(fā)布全文:

  滬教委基〔2021〕32號

  各區(qū)教育局: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國家與上海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以及全國教育大會與上海市教育大會精神,推進國家統(tǒng)編三科教材使用工作,深入實施素質教育,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的課業(yè)負擔,促進中小學生身心健康發(fā)展。

  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新時代大中小學勞動教育的意見》(中發(fā)〔2020〕7號)、《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fā)〔2019〕26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19〕29號)、《教育部關于印發(fā)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語文等學科課程標準(2017年版2020年修訂)的通知》(教材〔2020〕3號)、《教育部關于印發(fā)<大中小學勞動教育指導綱要(試行)>的通知》(教材〔2020〕4號)、《教育部關于印發(fā)<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指導綱要>的通知》(教材〔2017〕4號)、《教育部關于當前加強中小學管理規(guī)范辦學行為的指導意見》(教基一〔2009〕7號)、《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市教委等五部門關于減輕過重課業(yè)負擔深入實施中小學素質教育若干意見的通知》(滬府辦發(fā)〔2011〕38號)、《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上海市深化高等學??荚囌猩C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滬府發(fā)〔2014〕57號)、《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fā)<關于進一步深化本市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滬府發(fā)〔2018〕14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等九部門關于印發(fā)<本市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減負增效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滬教委規(guī)〔2019〕10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fā)<上海市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荚囌猩贫雀母飳嵤┮庖?gt;的通知》(滬教委規(guī)〔2018〕3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在本市小學試行“快樂30分”拓展活動的通知》(滬教委基〔2017〕37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fā)<上海市小學體育興趣化、初中體育多樣化課程改革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滬教委體〔2018〕36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加強上海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見》(滬教委規(guī)〔2020〕21號)等文件精神,市教委制定了上海市中小學2021學年度課程計劃及其說明(見附件),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轉發(fā)至所屬中小學和有關單位按照執(zhí)行。

  現(xiàn)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及中小學要嚴格按照中央和本市有關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深入實施素質教育、進一步規(guī)范課程教學工作、減輕學生過重課業(yè)負擔的要求,加強教育管理,認真執(zhí)行課程計劃,努力提高教育質量。

  二、各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教師培訓和教研隊伍建設,加強對課程改革的實踐研究和業(yè)務指導,深化教學改革,指導和幫助學校提高課程領導力和執(zhí)行力,切實提高教學質量。

  三、各中小學要把德育工作貫穿于學校教育的全過程。要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落實《中小學德育工作指南》,深入貫徹實施《上海市學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導綱要》和《上海市中小學生生命教育指導綱要》,把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融入中小學教育的全過程。要大力開展“溫馨教室”建設,促進中小學生身心健康發(fā)展;要積極探索實踐教學和學生參加志愿者服務、公益勞動等社會實踐工作的有效機制,積極開展各種富有趣味性的課內外文化、體育、科普活動,培養(yǎng)勞動觀念,提升學生的創(chuàng)新精神、實踐能力和社會責任感,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

  各中小學要根據《教育部辦公廳 中共中央宣傳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生讀本>使用工作的通知》(教材廳函〔2021〕5號)的要求,切實做好各項教育教學工作。其中,小學低年級、高年級《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生讀本》(以下簡稱《讀本》)分別安排在三年級上學期、五年級上學期,初中《讀本》安排在初二年級上學期,高中《讀本》安排在高一年級上學期。小學、初中、高中《讀本》要作為必修內容,利用道德與法治(思想政治)課、班團隊課、校本課程等統(tǒng)籌安排課時,由思想政治課教師主講,每冊集中學習1學期,平均每周1課時。

  各中小學要根據《中共中央宣傳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時事教育的意見》(教基一廳〔2012〕4號)的要求,充分利用晨會或午會、班團隊活動以及其他開展集體教育活動的時間,根據不同學段學生年齡特點,采取學生喜聞樂見、富有啟發(fā)的方式進行形式多樣的時事教育活動。要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新時代大中小學勞動教育的意見》(中發(fā)〔2020〕7號)、《教育部關于印發(fā)<大中小學勞動教育指導綱要(試行)>的通知》(教材〔2020〕4號)的要求,切實加強對中小學生的勞動教育,全面提高學生勞動素養(yǎng),組織開展符合學生身心發(fā)展特征和本校實際、形式多樣的勞動教育活動。

  各中小學要確保高中生每學年不少于30天、初中生每學年不少于20天、小學生每學年不少于10天的社會實踐活動時間,其中中學課程計劃內的課時安排每學年至少2周,不足部分應在寒暑假、雙休日或放學后完成。學校在雙休日要主動與社區(qū)共建,有序開放資源,加強對社區(qū)活動的組織和引導。

  四、各中小學要保證學生每天校園體育活動1小時,認真落實“三課、兩操、兩活動”(小學各年級落實“五課、兩操、兩活動”),即每周安排體育與健身課程3課時(小學階段學校每天開設1節(jié)體育課)、體育活動2次,每天安排廣播操至少1次、眼保健操2次,不得擠占體育與健身課時和體育活動時間。中小學校每天統(tǒng)一安排30分鐘的大課間體育活動,每節(jié)課間應安排學生走出教室適量活動和放松。

  五、各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和各中小學要樹立科學的教育質量觀,以本市中小學生學業(yè)質量綠色指標綜合評價為契機,積極探索建立以校為本、基于過程的教育質量綜合評價體系,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

  根據國家和本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的精神,逐步完善本市中小學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各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和各中小學要結合實際做好《上海市學生成長記錄冊》的使用工作,結合中小學生學業(yè)質量綜合評價改革的探索,深入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促進學生積極主動發(fā)展,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各初、高中學校要認真做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反映學生全面發(fā)展情況和個性特長,促進每一個學生的終身發(fā)展。

  教學評價工作按有關文件要求執(zhí)行。嚴禁對小學一至三年級進行全學區(qū)、全區(qū)范圍的任何形式的學科統(tǒng)考統(tǒng)測(包括學業(yè)質量監(jiān)測)。嚴禁對四至八年級進行全區(qū)范圍的學科統(tǒng)考統(tǒng)測;區(qū)若要進行學業(yè)質量監(jiān)測,每學年不超過1次,且只能隨機抽樣監(jiān)測,隨機抽取的學生比例不超過本年級的30%。嚴禁學校組織中小學生參加任何形式、任何范圍的聯(lián)考或月考。

  學校內部的過程管理性考試應嚴格按照市教委頒發(fā)的中小學課程計劃規(guī)定實施,并由所屬區(qū)嚴格加以規(guī)范和科學指導。根據市教委有關文件的要求,小學生學業(yè)評價嚴格實行等第制;小學階段不進行期中考試或考查;小學一、二年級可進行期末考查(一年級不得進行書面考查);三、四、五年級期末考試僅限語文、數(shù)學兩門學科,其他學科只進行考查,考查形式可靈活多樣,嚴格執(zhí)行等第制。初中除語文、數(shù)學、外語學科可舉行期中、期末考試以外,其他學科只進行期末考試或考查;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學科采用開卷形式(或以開卷、閉卷相結合的形式)進行考查;物理、化學、生命科學學科應加強動手實驗能力考查;信息科技、勞動技術、體育與健身、藝術、音樂、美術學科只進行操作、應用和實踐性的考查。

  六、根據教育部和國家有關部委的文件精神,中小學要堅持開設好廉潔教育、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健康教育(含青春期教育、預防艾滋病教育和毒品預防教育等)、國防教育、民防教育、民族團結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環(huán)境教育等專題教育。專題教育的具體實施要求詳見《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fā)<上海市中小學專題教育整合實施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滬教委基〔2014〕54號),請各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認真貫徹落實。

  七、2021學年全市小學階段進一步全面實施“快樂活動日”,相關安排見小學課程計劃及說明。鼓勵區(qū)在總結小學“快樂活動日”實施經驗的基礎上,探索在初中學校實施“快樂活動日”的試點工作。

  八、各中小學要根據本課程計劃,結合統(tǒng)編三科教材的使用以及學校實際制定本校課程計劃,安排教學工作,并將本校課程計劃等信息向學生、家長和社會公布。經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批準進行教育教學改革實驗的學校,如確需調整課程計劃的,必須按教育部及市教委有關文件要求,并及時報市教委。

  九、各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貫徹執(zhí)行教育部和市教委有關文件的要求,加強對學校課程計劃執(zhí)行以及教學用書使用的管理。學校在課程實施中,嚴禁用地方課程、校本課程取代國家課程,不得組織學生購買未經國家或上海市審查通過的書本資料(包括教學用書和教輔材料),不得擅自使用未經上海市中小學教材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的境外原版(或改版)的教材。各區(qū)要加大依法治教的力度,將課程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和教學用書的使用情況納入對學校的綜合督導內容,對學校在執(zhí)行課程計劃中出現(xiàn)的違規(guī)現(xiàn)象予以制止,并下發(fā)整改意見書,敦促整改;各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對學校領導的責任追究。